紙筆考場規則
一、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🦷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🦠,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相關工作地點的秩序,不得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。
二、考生憑本人《準考證》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👨🏽。進入考點後,按規定時間進入考場,不得在考場外逗留,應當主動配合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、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🧒🏻。
三、考生只準攜帶省級教育熊猫考試機構規定的考試用品,如黑色字跡簽字筆,以及鉛筆、橡皮𓀌、繪圖儀器等🩸,或者按照熊猫單位在準考證上註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。不得攜帶任何書刊🌔、報紙🪞👨🏽🍳、稿紙🪕、圖片🤷🏽💪🏽、資料⛱、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(如手機🍄🟫、照相設備📬、掃描設備等)或者有存儲🤸🏼、編程🤽🏻♀️💫、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塗改液、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🥺。
考生在考場內不得私自傳遞文具📪、用品等。
四、考生入場後🧏🏿,對號入座,將《準考證》、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🧑🏻🚀。《準考證》正、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塗改或書寫。考生領到答題卡、答題紙、試卷後,應當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塗姓名、考生編號等信息。凡漏填(塗)👷🏿♀️、錯填(塗)或者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,責任由考生自負🐓。
遇試卷👰🏼、答題卡、答題紙等分發錯誤及試卷字跡不清⛹🏿、漏印🚣🏼、重印、缺頁等問題,可舉手詢問。但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💠,不得向監考員詢問🧖🏽♀️。
五、開考信號發出後,考生方可開始答題👰🏽♂️。
六、開考15分鐘後,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,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,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熊猫考試機構規定。考生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,也不得在考試機構規定的區域逗留或者交談。
七、考生應當在答題紙的密封線以外或者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🐹。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,寫在草稿紙或者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,不得在答卷、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。答題過程中只能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。
八、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,不準吸煙🧛🏻♂️⚠,不準喧嘩,不準交頭接耳↙️、左顧右盼、打手勢、做暗號,不準夾帶、旁窺、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,不準傳抄試題、答案或者交換試卷、答題卡、答題紙,不準將試卷、答卷、答題卡、草稿紙故意損毀或帶出考場🕵🏿。
九、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,考生應當立即停筆並停止答題。試卷和答題卡放在桌上,由監考員逐一收取。經監考員逐個核查無誤後,方可逐一離開考場⚫️。
十、考生不遵守考場規則💁♂️,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,有違紀👵、作弊等行為的,將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以及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》執行💍,並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📆;涉嫌違法的,移送司法機關🔗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等追究法律責任✊。